——基于206只乡村振兴基金的分析
王蕙娜,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审计史研究室副研究员。
【摘要】乡村振兴基金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问题与风险隐患也逐步暴露,具体表现在:设立环节中基金布局不够均衡,整体和单只规模偏小,较难形成区域或产业集聚效应;募集环节中主要依赖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投资主体较为单一,杠杆作用发挥不明显;投资环节中投资相对集中在两端,部分基金投资进度缓慢或投向偏离定位;管理环节中部分基金市场化还不充分,持续有效监督还不到位;退出环节中部分基金提前清算,部分投资项目收益较差,优势退出方式占比较小等。形成上述问题与风险隐患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方政府推进基金良性发展工作存在短板和基金投资项目的天然弱势影响投资积极性。本文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是关注顶层设计,推动政策制度的健全完善;二是关注基金运行,强化对乡村振兴基金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围绕基金的“募投管退”等环节,关注乡村振兴基金的发展定位、总体规模、投资重点和激励引导情况,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各参与主体职责与履职和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而推动地方政府加大乡村振兴基金引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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